车辆事故索赔
采取的步骤
- 交换驾车人的个人资料,如姓名、身份证号、驾驶执照号码、联络号码以及地址。
- 记下重要的详细信息,如车辆注册号、保险公司名称、事故发生日期、时间和地点。
- 如果有目击人,记下目击人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地址及联络号码。
- 对事故现场拍照。
- 如有人受伤, 则立即拨打995 。
- 不要轻易承认责任问题或与对方讨论责任问题。
- 拨打保险公司热线电话传召拖车(如果您的车辆无法驾驶),或寻求进一步指示协助。
- 如发生以下车辆事故,须在24小时内报警:
a.有人受伤;
b. 无人受伤,但涉及政府车辆或财产受损;
c. 无人受伤,但涉及外籍车辆;肇事车撞人后逃逸;
d. 无人受伤,但涉及行人或骑脚踏车人士。 - 您须在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,如事故发生在周末或公共假日,则须在下一工作日内,提呈车祸报告并将相关车辆(无论是否受损)送到保险公司授权的修理厂/报告中心。这与您是否向另一保险公司或第三方提出索赔无关。
- 提交报告所需的文件包括驾车人的驾照和保险单。
在马来西亚报告发生的车辆事故
如果您的车辆在马来西亚出事故/丢失:
- 拨打您的保险公司热线针对事故寻求进一步的指示建议。
- 到马来西亚警局报案。
- 返回新加坡后,提呈车祸报告并将相关车辆(无论是否受损)送到保险公司授权的修理厂/报告中心。
如未报告事故
自2008年6月1日起,根据新加坡普通保险协会(GIA)颁布的“车险理赔框架”(MCF)规定,在新加坡涉及无伤害交通事故的驾驶者均须在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或在下一工作日内提呈车祸报告并将相关车辆(无论是否受损)送到保险公司授权的修理厂/报告中心。
请注意,如在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或在下一工作日内未报告所发生的的事故,则可能会导致在您的保单更新时失去您可享有的无索赔折扣(NCD)优惠和/或根据“车险理赔框架”指导原则的规定,您针对该事故的索赔可能会被拒绝。
车险理赔框架(MCF)
重要通告:
上述信息仅作为指导原则,旨在协助时代保险经纪私人有限公司的客户处理车辆事故事宜。本指导原则不能取代就任何具体事务寻求法律意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