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未报告事故

如未报告事故

自2008年6月1日起,根据新加坡普通保险协会(GIA)颁布的“车险理赔框架”(MCF)规定,在新加坡涉及无伤害交通事故的驾驶者均须在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或在下一工作日内提呈车祸报告并将相关车辆(无论是否受损)送到保险公司授权的修理厂/报告中心。

请注意,如在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或在下一工作日内未报告所发生的的事故,则可能会导致在您的保单更新时失去您可享有的无索赔折扣(NCD)优惠和/或根据“车险理赔框架”指导原则的规定,您针对该事故的索赔可能会被拒绝。